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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卫安全保卫制度


发表时间:2010-5-4 12:48:18  点击 554 次

1.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,门卫工作有专人负责,门卫工作制度健全,责任明确。


2.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。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,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、犯罪活动。


3.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外来人员的合法身份证件,外来人员均须办理登记、会客手续,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。


4.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,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。门卫人员有权查问、查看。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。


5.加强师生车辆管理,自行车进出校门,应主动下车推行,机动车减速慢行,外来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门。因公来校车辆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,随车人员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开门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。


6.家长有特殊情况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,如果正在上课,必须先在门房等候,同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。


7.门卫人员做好校内昼夜巡逻工作,要及时检查办公室、实验实习室、电教室等校园重点部门防盗门的关锁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、火炉是否熄火等。并对巡视情况做好详细记载。


8.充分发挥校园视频监控、红外线报警等技防设施的科技防范作用,确保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,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。


9.协助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做好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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